校内资助
关于国家助学资助政策致家长一封信
各位家长您们好!
又到了秋季开学的日子,您的孩子已经步入新的学习阶段。
京师实验学校是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一所全日制高中学校。现将国家有关普通高中和中职(含综合高中学校)资助政策告之您们,请认真学习、了解。
国家助学资助政策是一项民生工程,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对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助学,以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一、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籍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
2.其中在本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孤儿学生和提交车辆《回收置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对象。
3.资金分担: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财政供给的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4.民办普通高中由省级与县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二、 中职学校(含综合高中学校)国家助学资助政策
(一) 中职学校(含综合高中学校)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其中在本市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在校持证残疾学生、孤儿学生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3.已提交车辆《回收置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可优先认定为国家助学金对象。
4.我省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二) 中职学校(含综合高中学校)国家免学费补助。
1.根据省有关规定和我县有关政策,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年1200元,每学期600元。
2.涉农专业指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
3.城市家庭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4.在本市中职学校就读的持证残疾学生和孤儿可直接认定为国家免学费对象。
5.已提交车辆《回收置换收缴凭证》的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子女可优先认定为国家免学费对象。
(三)民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省级与所在地市、县(市、区)级财政按7:3比例分担。
附:民生工程社情民意调查问卷
省市有关部门,将对受助对象家庭进行电话回访,回访问题如下,请受助对象家长了解以上有关政策,如实回答。
______先生/女士:
您好,我是安徽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访问员。
1、请问今年您家是否领到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款?
(1)是 (2)没有
2、请问对这项政策实施满意还是不满意?
(1)很满意(2)满意 (3)一般(4)不满意(5)非常不满意
(6)不清楚
3、请问您知道中职和普通高中困难学生资助吗?
(访问员解释:是对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帮助完成学业)
(1)知道 (2)不知道
芜湖京师实验学校
2017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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